坚持国际化战略方向,“走出去”是实现钢铁强国的必经之路。
近年来,随着中国钢材出口量呈增长趋势,相关国家对我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也随之增加。2015年11月份,美欧9家钢铁协会发表联合声明,指责中国为全球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危机的主要影响者。
然而,无论是从出口比例还是从反倾销裁决的结果看,我国不仅具备出口钢材的空间,而且具有在国际贸易摩擦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。 2015年,我国出口钢材量占全部钢材(含重复材)的比例为10%,远不及业内公认的钢铁强国的日本、韩国等国家的30%以上的出口比例;中国企业积极应 诉欧盟等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,初裁税率在近期案件中较低,说明中国企业并不存在严重的倾销行为。
因此,作为世界钢铁生产大国,让国际钢铁市场拥有中国声音、中国价格和中国品牌是我们应有的自信和必须坚持的目标。国务院在《关于化解产能严重 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》中,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结合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通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转移部分产能,实 现互利共赢;明确结合国内钢铁行业结构调整,以成套设备出口、投资、收购、承包工程等方式,在资源条件好、配套能力强、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国家建设炼铁、炼 钢、钢材等钢铁生产基地,带动钢铁装备对外输出。
事实上,国际产能合作作为国家一项重要决策,要求钢铁企业“走出去”。中国有大量的优质钢铁产能,而“一带一路”国家急需中国的优质产能用于建设和发展,通过国际产能合作,将优质产能转移到需求更为旺盛的国家和地区,可以满足当地需求,提升发展水平,实现共赢。